廣 州 市 從 化 區 人 民 政 府
征 收 土 地 預 公 告
穗從府預征字〔2021〕1號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二條、第四十七條、第四十八條的規定,為實施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市總體規劃,維護被征地農民的知情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有關規定精神,現將擬征收土地情況預公告如下:
一、擬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圍:廣州市從化區太平鎮高埔村車頭莊經濟合作社(詳見現場公告附圖)。
二、擬征收土地的規劃用途:環境設施用地。
三、擬征收土地面積:4770平方米(折合7.155畝,以國家大地2000坐標核算)。
四、公告時間:2021年11月9日至2021年11月22日(不少于十個工作日)
五、自本預公告發布之日起,我區將組織有關征地機構和測量單位開展征收土地調查,進入擬征地現場,對土地的權屬、地類、面積以及地上附著物(含房屋)的權屬、種類、數量、結構等現狀進行調查,請各相關單位和個人相互知照,并予以配合。調查結果將與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戶和地上附著物產權人等利害關系人共同確認。
六、征收土地的補償標準、安置方式和社會保障:
?。ㄒ唬┭a償標準: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四十八條,《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等有關規定擬定。正式征收土地的補償標準將另行公告。其中,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根據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將根據調查確認的實際情況擬定具體的補償標準。
?。ǘ┌仓梅绞郊吧鐣U希?.以貨幣方式支付被征地農民安置補助費安置;2.為被征地農民支付社會保障金,購買社會保險;3.留用地折算貨幣安置。正式征收土地的安置方式將另行公告。
?。ㄈ┪覅^根據實際測量、現狀調查和確認結果擬定具體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后將按規定進行公告,并充分聽取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戶和地上附著物產權人等利害關系人意見。被征地農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對擬征收土地的具體補償標準、安置途徑有申請聽證的權利。
七、自本預公告發布之日起,除正常農業生產外,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在擬征土地上搶栽、搶種、搶建的地上附著物和青苗,征地時一律不予補償。
專此公告。
廣州市從化區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9日